近日,为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规范车辆查验及政策落实相关工作,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
大家还记不记得收费管理人员和货运人员发生争执的新闻,比如线椒是不是辣椒,苹果蕉是不是香蕉,圣女果是不是西红柿,凤梨是不是菠萝,这些争执的内容大大反映出了双方认知上不同的问题,也说明了原先的绿通目录表达不详细的问题。
粉蕉、樱桃番茄等特色农产品正式纳入“绿通”,解决了部分农产品因未在名录之上而被收取过路费的难题。1月1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
【卡车之家 原创】最近在论坛里有很多卡友提及绿通的问题,如什么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绿通货物是哪些?又有哪些不是绿通?小编查找了一些关于绿通的资料和相关法规,其中《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对绿通货物品种有详细的列表,这里整理出来,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以前拉苹果蕉走高速公路是不能免费的,现在好了,只要符合运输要求,拉苹果蕉、大蕉、金香蕉都可以享受免费了,真是大大降低了我们的运输成本呀!”近日,拉载着苹果蕉的货车司机潘先生,从广西云表到达广东交通集团所属的粤赣高速,根据最新政策在河源出口享受了645元通行费减免的优惠。
交通运输部答复:您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交通部规定以下物品不在绿通目录中,通行高速不属于绿通。雏鸡、杏鲍菇、种猪、冷冻猪肉、贝壳苗、蚝苗、虾苗、鱼苗、蟹苗、波罗蜜、秋葵、藕带、螺蛳、章鱼、油麦菜、板栗、西梅、青笋尖、沙果、玉米笋、用于制作小青柑茶的小青桔、干花生、切碎的海蜇、人参果、榴莲、圆枣子、娃娃菜、紫薯、苹果梨、彩椒、芥菜、干大蒜、金丝绞瓜、鱿鱼、山竹、花生米、玉米粒、甘蔗、小番茄、加工去皮的豌豆、加工去皮的大蒜、加工去皮的莴苣、蛇果、黑布林、冷冻家禽家畜肉、观赏性鱼类、活禽畜、食用蛙类、芭蕉、车厘子、皇帝蕉、香菇、花心薯、冰激凌番薯、米蕉、苹果蕉、粉蕉等。
卡友拉货时,如果是绿通则可以享受高速路免通行费,但有些农产品极易让人分不清,造成诸多不便。首先,所谓“绿通”得是《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上的农产品,如今使用的目录,源于交通部200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这份通知界定了鲜活农产品的范围。
目前正在市面上热销的野生菌,在第四期《云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核定产品》目录中,菌类只有人工种植食用菌属免收通行费种类,野生菌并不属此列。而且,菌类一旦脱水、冷冻及加工后,也不能享受免收通行费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