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井冈山市葛田乡的古田村 IC photo 资料图据江西省政府网站12月19日消息,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近期答复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周忠平委员《关于统一农村宅基地管理“一户一宅”中“户”概念的建议》称,江西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各地也遭遇了“户”的概念
编者按小编写了几篇关于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文章,上一篇退休人员回农村老家定居,可以重修祖宅或申请宅基地建房吗?引起了大家的广泛热议,但在大家的讨论中,小编看到了很多人对我国的农村宅基地法律和政策不是很熟悉,因此,接下来,小编会跟大家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管理法》第62条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并未就“一户一宅”中的“户”该如何界定,且现行法律法规等对“户”的认定以及计户标准也未作明确规定。如果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新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旧土地管理法相比,新土地管理法充分吸收了共享等新发展理念,在保障农民集体和农民财产权益方面有诸多亮点,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在规定“一户一宅”的同时,规定了“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