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11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许振兴)今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
女子与男友分手遭威胁。2022年11月,女子赵某对男友王某提出分手,之后王某每天频繁打电话、发送微信骚扰赵某,微信内容带有大量侮辱性字眼,并有“弄死你全家”“杀死你”“炸你家”等人身威胁言论,还三次前往赵某所在小区,拍摄小区图片发送给赵某。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许嘉 施玮雅 记者 严君臣)9月6日,江苏如皋法院开发区法庭发出首份非家庭成员关系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新修订以来,该院受理的南通首起非家庭成员之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
对林女士来说,今年的三八国际妇女节,可能会是近5年来她过的最平静的一个节日——自2017年起持续通过电话、短信甚至到家门口围堵等方式对她进行骚扰、辱骂的前夫王先生,由于多次违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为林女士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刻正在看守所接受拘留处罚。
据封面新闻消息,1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据刚刚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作出首份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李某继续纠缠、骚扰陈某,以及禁止泄露、传播陈某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残疾人朋友大家好,我们今天分享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如何保障和落实女性权益的。肢体残疾的小刘女士和小刚谈了恋爱,一开始两人相处得还是温馨甜蜜,可随着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久,小刚偏执和好斗的性格让小刘难以接受,小刘遂萌生分手想法,谁知小刚却以动手相威胁,不但不同意分手,还到处对外泄露传播小刘的隐私,小刘非常痛苦,不知该怎么处理,遂找到妇联寻求帮助。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对施暴人或者潜在施暴人形成法律震慑,同时也通过案例对审判实践中常见问题作出回应,最高法发布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精神暴力也属于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适用于终止恋爱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