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六大国有银行集体公告,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定价机制。一个月前,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公告,要求存量房贷利率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LPR明明下调了,房贷利率却还依旧很高?这样的烦恼很快将成为过去了。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从今年11月份开始,有不少人发现,自己房产贷款的银行推出了《个人住房贷款重新定价周期变更确认书》,要求还款人重新确认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周期,周期时间为三个月和六个月。那么,还款人该如何选择更划算呢?图\受访者11月7日,经视直播记者联系上建设银行武汉某分行信贷部工作人员。
本报讯(记者 潘福达)截至昨日20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六大国有银行及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发布公告称,将从今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明天(11月1日)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新的定价机制将正式落地。六大行今日发布的公告明确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中新经纬11月1日 (魏薇)“早上就申请把重定价周期改成3个月了。”11月1日,家住天津的赵先生告诉中新经纬,他在中国银行手机App上申请调整了重定价周期。10月31日,多家银行发布关于完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项的公告。
10月31日,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也可以调整为3个月或6个月,或者维持一年。
今天(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也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即将正式落地。
大家都知道,个人房贷利率由“LPR+加/减点”构成。11月1日起,存量房贷的“LPR+加/减点”都调整了更新方式,不必再等一年,可以及时享受到最新最快的优惠政策。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是各位贷款人“刷新”LPR的日子,也就是每年调整一次。
昨天(11月15日)起,银行开始受理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所谓重定价周期,通俗地说就是房贷利率重新调整周期。原来的房贷利率大多根据LPR的变化一年一调,重定价周期为一年。按照此次银行的统一规定,客户可在三个周期中自行选择:3个月、6个月、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