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3日消息,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查阅有关政策答复口径,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2024年7月税务总局对外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编制形成了涵盖8大类34个专题294个现行有效答复口径的《2019年
湖南日报8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亮)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延续完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从今年到2028年底,我省将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减征80%,每人每年减征税额不超过24000元。
来源:工人日报 9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往下看,带你了解 ↓↓↓ 个人切实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完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湘政发〔2024〕1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减轻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税收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延续完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具体如下↓↓↓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帮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现将调整我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自2023年起,本市残疾、孤老人员或烈属个税减征政策的执行标准由全年减征7320元提升至96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批准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劳动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申税小微:目前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正在进行中,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申税小微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带你一文了解全部!政策内容A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近日,上海市税务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等职能部门聚焦“分类帮扶、激发活力、服务发展”第三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更优服务助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申税小微整理了个体工商户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六税两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来源:【闪电新闻】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25日讯12月25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枣庄市残联权教部主任、四级调研员季呈在发布会上介绍,残疾人自主创业,除享受一般人员扶持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惠残政策:残疾人员兴办或参与兴办企业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