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跑路”后,业主收到物业高达十多万的水、电、物业费用缴费单。近日,安徽合肥一“法拍房”业主向红星新闻反映,前租户欠下“天价”水电费后,物业公司断水断电,导致已经签了协议的新租户无法进场装修,面临索赔和退租。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当地相关部门此前介入调解未果。
商铺自担“门前三包” 物业费还要交吗?法官:临街商铺是小区物业的组成部分,有交费义务泉州网5月17日讯(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洪艺玲)不少小区临街的商铺业主有这样的困惑,他们是“门前三包”的责任人,负责商铺门口的卫生、绿化和秩序等,那么物业费是不是可以不用交?
宿豫区发改局回复:《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协商确定或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近日,市民孔女士向南宁晚报热线反映,她与陈女士、蒙女士共同出资在罗文大道附近一小区购买一间商铺,因去年6月收铺时发现铺面漏水,她们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今年11月29日,在整改完毕后,孔女士等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收铺,却被要求先交清7000多元物业费才能收铺。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宋泓睿11月19日,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聚焦物业纠纷话题,山东良建律师事务所赵林宝律师和杨琼律师在线接听市民来电,就市民关心关注的物业问题进行说法讲理。上午9:30,热线刚开启就接到了市民李先生的来电咨询。
华声在线5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叶竹)自交房20年以来,长沙市雨花区锦源小区住宅楼物业费一直是0.5元/平方米,小区沿街商铺物业费也只收1元/平方米,这也使之成为了业主们口中“长沙收费最低又有好服务”的小区。
“我们物业费由之前的4元/平方米降到3.68元/平方米,现在一年可省五六百元。”对于小区下调物业费的情况,南昌苏宁檀悦小区业主刘女士称,换了物业公司后物业费就降下来了。降低物业费本是一项利民的好事,但对于南昌部分小区来说,有居民认为实属物业公司的无奈之举。为何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