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监管评级要素与评级方法、监管评级组织实施、系统性影响评估、分类监管和附则,从总体上对信托公司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进行了规范。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界面新闻记者 | 邹文榕界面新闻编辑 | 为优化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体系,加强信托公司差异化监管,1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对外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1月16日,来自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信息,为加强信托公司差异化监管,在监管评级中体现新的监管标准和导向,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并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 刘琪12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做好公司治理监管制度与公司法的衔接,金融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自202
中新经纬12月25日电 据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消息,该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自2024年12月25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决定》根据公司法有关监事会设置、关联交易管理的最新要求,对现行部分规章作出修改,保持与公司法的协调一致。
中国网财经6月27日讯 昨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布一条拟转让股权消息显示,某信托公司股权或将被挂牌转让。此次股权转让的信息披露期从2024年6月26日开始,7月2日截止。此次股权转让标包括:上述信托公司第一大国有股东所持股权(非控股权)。
【金融监管总局征求意见:董监高人员与银行保险机构开展的关联交易 应由董事会批准】财联社12月25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1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近年来,随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等重要法规文件相继出台,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理念不断深化。
自2020年252亿TOT项目“爆雷”起,四川信托历经近四年后,最终走向破产。4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发布了《关于同意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同意四川信托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至此,在新华信托宣告破产之后,我国第二家破产信托公司出现了。
12月25日,金融监管总局就《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决定》)公开征求意见。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