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
【来源:山东法制报】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最新通知,公布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调整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
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