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的要求,更好地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关注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痛点、难点问题,赛罕区人民检察院将家庭教育指导特殊预防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将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工作列为未成年人检察常规业务,积极探索“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推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职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月25日,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督促监护令》宣告仪式,并联合拉萨市妇女联合会、共青团拉萨市委员会、拉萨市民政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晓红参加宣告仪式。
去年,贵州毕节四儿童自杀事件,可以说是多因一果,但事件的根源还是源于父母的监护缺失。孩子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就等于失去了最基本的安全。获得有效监护是未成年人最基本的权利未成年人享有获得监护和抚养照顾的权利,这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监护是对他人权利的一种保护当父母等法定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能力时被监护人将何去何从?遗嘱监护、协议监护、指定监护有何区别?这些监护制度具体如何适用?上期我们一同学习了《民法典》中如何保护我们的“虚拟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