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各商业保理公司:为做好陕西省商业保理行业监管工作,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等规定,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陕西省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裁判要旨在商业保理业务中,保理商应当对基础交易及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负有注意、审查义务,审查的内容涵盖对基础交易合同、合同主体资格、货权转让证明、货物发票、货款转账凭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及回执,必要时还应实际审查应收账款的登记、货物是否存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