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1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实习生 林钰莹)商品退换却被商家无故找茬?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否有条件限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卷入商家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泥潭之中。本该为消费者保驾护航的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屡遭挑战,阻碍了消费者的维权之路。
调查动机前几天,一网店店主发视频吐槽称:“电商太难做了,‘六一’儿童节才刚过,就开始大批退货,已经有改行的想法了。”店主说,最近店里被退货的衣服都是“六一”儿童节的表演服,退回来的衣服都已经穿过了,打开包裹一瞬间传来汗臭味,有的衣服上还疑似有口红印。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来源:【中国路桥新闻网】吴先生:我最近在网上买了一个背包,收到货并试背后,对颜色和款式都不太满意,因此在七天内申请了无理由退货,并自己出运费把背包连同质保卡等附件一并寄给了商家。商家收到货后,拒绝了我退货退款要求,理由是包上有一处黑色污迹。
“七天无理由退货”,这是网购经常会遇到的商家“承诺”,那么,超过七天,能退吗?江阴法院就一起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网购案件开庭,消费者网购已超7天,后持续遇到问题,商品无法使用,想要退货遭拒,商家理由是“已过七天期限”,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可行吗?
11月5日,澎湃新闻从该局获悉,这是全国首个针对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的市级地方标准,分退货的基本原则、退货方式、退货条件、退货流程、人员要求、机构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等7个模块,主要解决“什么能退,怎么退,如何方便退”等核心问题。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3月14日电 (记者齐志明)为助力打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各方携手共同推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则适用进一步规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3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组织六家电商平台开展倡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