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微博消息,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2月1日表决通过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新增育儿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
为贯彻落实《计生条例》有关假期的规定,回应社会关切,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1月1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围绕新修改的《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心关切的问题,提出十一条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即“一个强调、五个明确”,推动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落实落地。
有关育儿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落实落地。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相关假期,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1月22日,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民进广东省委会带来一份名为《关于加快构建生育激励型社会的提案》的集体提案,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言献策。该提案指出,小孩抚养成本持续走高,尤其是城市人群,生活成本、看护成本、教育成本、住房成本不断攀升。
2月14日,记者获悉,《佛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医疗、住房等一体考虑,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优生优育服务、普惠托育服务、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支持政策。
中国网2月15日讯 据广东省佛山市卫生健康局消息,近日,《佛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有力举措。
2025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澎湃新闻从全国妇联获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拟向大会提交“关于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建议指出,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以来,各地制定出台关于延长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的政策措施。
本文汇总的24类假期如下,大家可以划到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查看:1. 休息日 2. 法定节假日 3. 部分节假日 4. 事假 5. 病假 6. 婚假 7. 产假 8. 产前假 9. 护理假 10. 孕期产前检查假 11. 哺乳假 12. 痛经假 13. 保胎假 14.节育假 15. 丧假 16. 年休假 17. 工伤假 18. 探亲假 19. 社会活动假 20.独生子女护理假 21. 育儿假。
近日,广东一地官宣每生育一个孩子给予购房补贴,生育多胞胎额度可叠加。生育购房直接奖励2万元+1月14日,广东茂名信宜市卫健局、住建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信宜市生育家庭购房优惠的公告(试行)》决定面向生育家庭发放购房优惠及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