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此文前,诚邀您点击一下“关注”按钮,方便以后持续为您推送此类文章,同时也便于您进行讨论与分享,您的支持是我们坚持创作的动力~文 | 侯哥说历史编辑 | 侯哥说历史在2005年的一个愚人节,22岁的毕丽梅在公众的围观下被执行了死刑。
“自作孽,不可活”,脚踏两只船,一般都没有好下场。爱情虽然重要,但不是全部,为了不值得的“爱情”,而丧失了理智,是愚蠢而又可悲的。2004年6月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生了一起特大情杀案。“最美”女主案犯毕丽梅,在2004年12月28日被判处了死刑。
毕丽梅,来自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父母是安分守己的工人,常年在外打工,那个时候对孩子的教育并不算很重视,只要吃饱穿暖就足以,所以毕丽梅是爷爷奶奶养大的,因为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所以毕丽梅的父母在毕丽梅上初中时就将她接到县城学习,但毕丽梅对学习并不感兴趣,小小年纪就谈起了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