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吴某某、傅某某等人因为买卖、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这是7月22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作废小客车指标的通告中提及的案例。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关艳丽)近期,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围绕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租赁而引发的纠纷,租牌一方将登记在“京牌”原主名下的车辆“连车带牌”私自转卖,“京牌”原主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并返还购车指标,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租赁协议无效,不支持原告返还购车指标的诉
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7月22日通告称,吴某某、傅某某等人因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规定,买卖、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被列为违规行为当事人,相关小客车指标被作废,同时三年内不得提出小客车指标申请。
7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公安分局接到事主刘先生报警称,自己被诈骗3万元。接到情况后,民警立即展开工作。经了解,2年前,刘先生通过买卖二手车认识了李某。今年2月,李某称自己手中有一闲置的京牌小客车指标,恰好有使用需求的刘先生便提出想要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