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从深圳交警处获悉,即日起,电动自行上牌正式实行告知承诺制,放宽上牌条件,市民缺失合格证或发票证明材料的可享“容缺”办理服务,“承诺”即办。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电动自行车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电动车上牌需提供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登记证等信息。
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放管服”工作举措,优化销售门店和民生行业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上牌登记工作效率,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即买即办”与“民生行业自办登记”备案功能目前正式上线。深圳市符合资质的销售门店与民生行业均可通过备案功能线上完成申请、审批、授权流程。
记者获悉,深圳交警车管所目前在互联网平台系统随机投放新号段资源。据介绍,新号段资源为小型非纯电动汽车号段:粤BH80000-粤BH89999 ,粤BH90000-粤BH99999。大部分人在购买新车后,会选择直接到车管所现场选号上牌,办理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