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正式实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正处于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制定实施“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关键时期,仍然处于爬坡期、过坎期,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和强大的动力。
今年12月1日至7日是第八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今天,一起了解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知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不落实是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案例警示012024年6月
来源:人民日报加大违法惩处力度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权威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6月1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
(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9年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公布 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