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判决徐某返还黄某在恋爱期间送给其的相应财产。原、被告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的交往过程中,被告以需还花呗、车贷、房贷等向原告索要金钱,原告自2018年6月6日自2020年9月12日共向被告转账84294.21元,其中原告代被告归还花呗4953.44元,被告认可用于归还房贷、车贷合计37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