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民晚报报道,80多岁的金老伯向“新民帮侬忙”求助,他将自己名下唯一的房产过户给孙子,但没想到竟被儿子和儿媳赶出了家门。“房没了,家没了,亲情都没了……”如今,已是“一无所有”的老两口只能蜗居在招待所里,天天暗自垂泪。“阿拉现在已经无家可归,这个年都不知道该怎么过。
“上海老人指定水果摊摊主为意定监护人,并赠与房产和财产”一事,迎来最新进展。(上观新闻此前报道https://www.shobserver.com/staticsg/res/html/web/newsDetail.html?id=339204&v=1.
来源:浙江法治报 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的上海老人张为福,在年迈体衰后,把养老的希望寄托在亲人身上。他将名下唯一的房子赠与妹妹张阿妹,想着换得晚年安稳。没想到,这一赠,却让他陷入了房子没了、存款也没了的困境。一场大病:孤老将房产赠与妹妹72岁的张为福身患多种慢性疾病,行动不便。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近日,“上海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案”有了最新进展,一审判决书显示,涉案房屋及房屋内财物归水果摊主刘某所有。12月16日,老人家属表示将上诉。随着案件的热议,遗赠扶养协议这一话题也逐渐进入了更多人的视野,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关注。
七旬老夫妻生活难一套房换女儿照顾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却只有一方兑现承诺女儿怠于赡养老人能否撤销赠与?陈爷爷与张奶奶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2016年,张奶奶突发肢体活动障碍,经检查、鉴定,属于身体高度残疾,生活无法自理。
88岁的独居老人马某生前将300万房产等赠送给家附近的水果摊主,曾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老人去世后,水果摊主刘某与老人亲属就《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问题产生争议,继而引发诉讼。今天(1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马某与妻子生前育有一子。
2019年12月12日,小金爷爷与小金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约定甲方自愿将位于某镇不动产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279.18平方米,成交价为20万元,乙方于当日分次付清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