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通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通知要求,学校食堂原则上自主经营,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的学校,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纵览客户端讯日前,河北省卫健委、省教育厅结合河北省饮食习惯,研究制定《河北省中小学学生餐营养指南》,指导学校食堂或校外学生餐供餐单位为学生提供符合其生长发育的均衡膳食,保证各年龄段学生的正常生长发育需求,改善河北省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
《办法》对冷加工糕点制售、冷荤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三类经营项目实施专间要求,对拍黄瓜、泡茶、解冻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行为,明确设置“简单制售”经营项目,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仅设置专区。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开始施行,为了贯彻落实该办法,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行为,推动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本《办法》。
为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近日,荆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荆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幼机构高风险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明确禁止21种高风险食品品种进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出台该《目录》的做法,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尚属首创。
来源:【江西发布】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家长们关注的热点这两天,各地中小学陆续开学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提醒以下食品学校食堂要禁用、慎用禁止采购使用的食材1.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酒);2.
来源:人民网-河北频道 人民网石家庄12月17日电 (记者赵明妍)为进一步加强河北省高校、中小学及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近日,河北省建立校园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学校教职工及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