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涵盖总则、汇算清缴准备有关事项填报、汇算清缴办理服务、退(补)税、管理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明确了汇算清缴范围纳税年度、期限、情形等规定了纳税人汇算清缴前需做的准备工作可填报或补充的扣除减免税及相关要求以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3日电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税务总局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
央视网消息 :据国家税务总局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税务总局起草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25年2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公布 自2025年2月26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2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年度汇算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