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刘文11月8日,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024〕43号)。
11月8日,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024〕43号)。
青岛市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申请人自首次享受补贴月份起,可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注:对已领取补贴但补贴期限未满且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取得新学历后可按现行政策申请剩余月份的住房补贴,申请前须先向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注册登记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暂停住房补贴申请,记录已申领补贴月份。
青岛新闻网3月17日讯 申请不到保障房的青岛市民也可享受住房补贴了!记者从安居扶助公益基金青岛地区启动仪式暨首批补助人受助仪式上获悉,青岛将有4000个享受总房款一半补贴的名额,获得扶助的购房者在最多20年内可获得总房款50%的扶助,申请者及所属家庭必须名下无房。
目前本市针对青岛籍的大中专毕业生有一次性求职补贴,针对来青就业的硕士、博士毕业生有住房补贴,对于参加就业见习的学生也有见习补贴?这些补贴分别是以什么标准、通过哪些方式发放呢?作为毕业生的你 ,应该如何申领?本报记者汇总整理,希望对您有用。住房补贴谁能领?
原标题:最高10万元,线上办理,即申即核8日,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
11月8日,青岛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详情↓↓↓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青年人才购房券(以下简称“购房券”)申请审核、使用兑付等
记者11月8日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11月8日,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青建房字〔2
11月8日,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青年人才购房券审核、使用兑付等工作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人10万元、5万元标准发放购房券,青年人才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使用购房券抵扣购房款(首付款)。
昨天,青岛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青年人才购房券实施政策的通知。一起来看政策主要内容↓↓↓一、申领范围 (一)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青年人才购房券(以下简称“购房券”)申请审核、使用兑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领范围(一)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