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生命带规范使用安全带在事故发生时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伤害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运城公安交警通过下面“系好安全带”正面典型案例,向您讲述乘车时系好安全带的关键作用,并郑重提醒广大驾乘人员:驾驶、乘坐汽车,必须要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
上车后你会第一时间系上安全带么?安全带=生命带无论在驾驶位、副驾驶位还是在后排落座如果不系安全带就有可能面临危险……2024年4月9日18时36分,一大型客车沿甘大线行驶至临夏州广河县三甲集镇白庄头村路段时,因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
事故案例1:2021年10月14日13时许,曲某华驾驶轻型多用途货车,在赤峰市巴林左旗G303线自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处时,与前方同向李某杰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后,车辆失控冲出道下,事故造成了两车严重损坏、曲某华驾驶车辆驾驶室及副驾驶安全气囊弹出,现场一片狼藉。
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安全带就是“救命带”,不仅可以防止二次撞击,还能有效的降低伤亡率。2021年01月27日15时许,金某某驾驶蒙DAL号小型越野客车沿国道303线由东向西行驶至1060公里+200米路段,与相向行驶行驶的孙某某驾驶的蒙D2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蒙D1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蒙D26号小型越野客车驾驶人金某某、乘车人杨某某、张某某、郑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1月1日22时15分许,库某驾驶新 MC* 丰田牌轻型栏板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博湖县团结路城镇派出所门前路段,由于未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同方向刘某驾驶的新Mc丰田牌小型轿车追尾相撞,新MC 丰田牌小型轿车又撞到前方何某驾驶的新 M 号海马牌小型轿车,造成三方车辆损坏的一起交通事故,本次事故中三车驾驶人与乘客都按规定系好了安全带,无人员受伤。
2022年9月12日16时50分许,周某某驾驶贵CG9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沿农场方向往娄山关方向行驶,由于驾驶途中分心,当车行驶至娄山关街道将军分校十字路口时,与赵某某驾驶的贵CDO号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2022年2月10日19时50分许,杨某驾驶蒙DQ9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赤峰市松山区上官地镇中草帽山村东西向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杜某家门前路段,与梁某顺向停放在道路北侧路外的大江牌电动三轮车相刮,发生致两车轻微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杨某在行车过程中系好安全带,并未受伤。
8月3日,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一辆电动四轮车行驶至某岔路口转弯时,与一辆直行小轿车相撞,电动四轮车上驾、乘人员因未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二十多米远,造成电动四轮车三人轻伤,一人重伤,而小型轿车上驾乘人员因系有安全带,仅受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