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的绩效奖励(或者工资),以职工是否在岗(在职)为条件,按年度在年终时集中发放的这种年终奖励发放模式,在遇到职工因为意外原因而离职时该如何处理,是十分考验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的一道必答题。日前,承德市两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这样一起案件,给出具有代表性的一种答案。
海峡导报·新福建客户端2月14日讯(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司小宣/文 杨希/漫画)员工离职没拿到提成,如何维权?公司裁员,如何支付经济补偿?哪些情形,公司能调岗降薪……近期,厦门市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劳动争议有关的咨询。
绩效考核奖金制度,是用人单位通过收入分配实现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种方式。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梳理涉提成、奖金类劳动争议典型案件,以案释法,引导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正确履行义务、保障权利,合理规范自身行为,有效预防纠纷发生。
即便员工已离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追索扣回规定也同样适用。据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报道,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则判决显示,某银行一支行副行长因绩效薪酬延迟支付,每月到手工资仅几百元,准备外出打工补贴家用,却被单位以旷工15天为由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