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所附图片,是***县委办公室所制发的文件,是对一份工作方案的印发。从表面上看似乎并无不当,但是认真揣摩便可发现,其在行文方式上存在非常不合规范的问题,那就是违反了复体行文的基本规则,属于方向性的错误。
@桂海时评(广西日报评论部官微)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决定。今后,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都需经过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
为加强政府“红头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提升文件质量和实施效果,近日,潍坊市出台了《潍坊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主体、评估方式、评估标准、结果运用等进行了全面规定,建立了全流程、精细化、常态化的文件评估机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制定和施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实践中,“红头文件”作为行政机关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也是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其作用不容低估,但是制发主体不明确、程序规则不清晰、内容把关不严格所带来的滥发文、乱发文甚至出现奇葩文件的情况时有所闻,成为影响党和政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形象的一大痼疾。
2月28日,司法部召开“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媒体通气会,会上,介绍了江苏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作出的“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一体化建设、促进政策协同”部署,率先发布省级地方标准为“红头文件”立规矩。
红头文件有且仅服务于十五大公文体系,但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适宜套用红头。比如,我们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公司关于在建项目阶段性进展的情况说明》这一类型的文件,其实它属于一般性应用文,是不推荐使用红头格式的。
效果如下图,我们只需要在word输入红头两个字,然后点击回车就能一键生成红头文件,这个效果是我们将之前制作好的红头文件,作为模板保存在了word中,只需输入关键字就能再次调用它,并且他也是可以修改的,非常的方便,这个的操作也并不难,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操作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