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何思明 子女长大成人后,父母出资为孩子买房、支持他们创业等情形不在少数。当父母慢慢老去需要用钱治病、养老或者遭遇子女不孝时,可否向子女索要之前的“出资”?若子女以父母“赠与”为由拒绝返还,父母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今年6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2015年第50号公告)中作出新规定: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
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第三是继承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直系亲属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所得税、契税,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过户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总价20%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