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一则《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仿佛喜讯从天而降,在广大农民朋友中广为传播,农民朋友们都认为这意味着耕地上的看护房合法化了,但是之后依然有农户的看护房被认定为违建被认为是乱占耕地,有些农民朋友困惑了,耕地上的看护房究竟合不合法?
导言: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设施农业生产日益增多,用地面临新的情况和需求。于是,2019年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广大农民关注的看护房等农业设施是否属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
随着农业经济发展,农民进行大棚种植、养殖、家庭农场的越来越多,在这些设施中看护房起到看护、存放零星工具等作用,但是在实际建设中,可以看到有的私自扩大用地范围,有的改变看护房的实际用途,有的把看护房改成休闲娱乐场所等情况,造成许多土地被擅自占用,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我们知道,看护房是用于存放生产材料、和工作人员休息的简易作业房,今天开庭一起看护房被认定成违建被强拆的案子。看护房是农民种植过程中必备房屋,你不能因为卫星拍到了就说是违建进而强拆,你总不能让农民搭个草棚子做看护房吧,这显然是不合法且不利于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
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建立设施农业用地保障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日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让大家更好理解现解读如下▼《通知》出台背景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断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