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后,王老伯擅自将二人共有房屋过户给孙子。其他子女知道后,认为该房屋属于遗产,所有儿女都有份,父亲无权擅自处分。王老伯可以将共有房屋私自赠与孙子吗?——不可以,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王老伯无权擅自处分该房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家庭的结构和生活方式发生了新变化,婚姻家庭矛盾呈现出新特点,家事纠纷案件数量高位运行。近三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每年大约200万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12%左右。
《民法典》第1157条是关于再婚时对所继承遗产的处分权,该条相较于继承法,将“任何人不得干涉”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扩大了禁止干预再婚方遗产处分权的主体范围,保护了丧偶者尤其是丧偶妇女带产改嫁这一合法行为,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如果按老张将房子“卖”给小张处理,则不但过户时的税费可能还更低,而且后续小张出售房子时还可以用核定征收,税率仅1%,也就是5.5万元,将少交94.5万的个人所得税。还是需要提醒要将房子赠与给子女的朋友,从长远看,用“卖房子”的方式过户其实更省钱,因为将来卖房子的时候,可能就要面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