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_政务要闻】12月5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保障各类房屋及市政工程品质和安全,《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近日印发,工程质量检测将全过程可追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陕建发〔2023〕191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厅2023年第1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12月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从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活动、监督等方面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