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江苏分时电价调整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为促进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能源电力保供,有效引导工业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服务我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缓解重大节日期间新能源发电消纳压力,鼓励引导用能绿色低碳发展,根据《
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宣布自2025年2月1日起,同一设区市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人户分离”家庭,也可申请办理“一户多人口”用电优惠。
根据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12月至次年1月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因此2月1日起工业用电价格将有所调整具体内容如下↓↓↓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
以下为2024年3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北京、江苏、河南、安徽、山东、山西、河北、冀北、浙江、上海、广东、重庆、四川、黑龙江、吉林、辽宁、蒙东、蒙西、江西、湖北、青海、宁夏、陕西、天津、甘肃、新疆、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福建。
据江苏电力部门近日《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下发要求规范省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充电电价政策明码标价保证收费透明并推动电网直接供电改造依法加强电价收费监管《通知》强调,各类供电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电网企业、非电网供电主体、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等)为居民住宅小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