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就《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二十二条修改意见,并已经通过快递邮寄送达的方式递交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李殷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等法规文件明确提出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能力的要求,明确提出产废单位建设和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固体废物管理的要求、明确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防范环境风险,巩固提高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成效,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3年年底,全省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平衡,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_政策解读】近日,我省上线“无废山东”智慧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推进平台应用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大众网记者 刘殿章 通讯员 杨帅 滨州报道为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水平,1月15日,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根据《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组织辖区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在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内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年报备案工作。
鲁网11月28日讯(记者 赵家豪)今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将多措并举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项小组,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10个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参与。
大众网记者 刘殿章 通讯员 杨帅 滨州报道为进一步提升辖区内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消除环境安全隐患,1月8日,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阳信分局根据《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要求,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年报报送工作。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围绕《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规,进行审议,聚焦该省重点关注的工作领域,通过科学立法为减排降碳、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提供制度保障。
□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记者 姜乾相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我市印发《2023年淄博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点》,多项可量化的目标任务令人期待。“无废城市”并非没有固体废物产生,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