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现工伤保险政策标准、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经办服务、责任分担和激励约束等规范统一。
原标题:每月最高增加136元!安徽省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2024年1月3日,记者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该厅与省财政厅发布《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决定对全省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等待遇进行调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看,工伤就是用人单位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因此患上职业病,比如说,在工作场所以及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突发疾病死亡,又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非主要责任的,这些都应当认定为是工伤。
将进一步提高工伤人员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待遇水平。据介绍,此次待遇调整自2018年1月起实施,调整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记者从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自2021年8月1日起,安徽省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这是国家连续第17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将惠及安徽省43.8万优抚对象。
目前,已完成900多人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200多人的伤残津贴上调工作,且待遇发放到位。此次调整是根据我省《关于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精神统一进行的,调整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记者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广东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明确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办法,其中伤残津贴托底线提高至4511元/月。
近日,有网友留言咨询关于伤残津贴的问题,比如,“我发生了工伤,被鉴定为伤残四级,听说每月可以领伤残津贴,这笔费用是多少?”“我们公司有位工伤员工,他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吗?”“伤残津贴有最低标准吗?”等等,小编这就来为网友们答疑解惑。1 什么是伤残津贴?哪些人可以领?
最低工资事关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今年以来多地密集上调。据“新华视点”记者梳理,截至目前,今年已有十余省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标准后,哪些人将受益?对劳动者和企业有何影响?接下来还会有哪些调整变化?哪些省份调整了?涨了多少?
来源:【紫金山新闻】一年一度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已完成,记者总结了关于此次待遇调整的热点问答,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政策依据是什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34号)。调整对象是什么?
近期,多省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继发布公告,宣布对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进行新一轮的调整,快来一探究竟,有哪些新变化!重点提前看:1. 多地工伤政策新发,工伤+工亡待遇汇总2. 工伤待遇计算标准工伤、工亡包含哪些待遇?具体每项待遇怎么计算?待遇由公司支付还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