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王在法下”,简而言之就算国王也要受到法律约束,犯法之后也要受到法律惩处。按照西方历史描述,“王在法下”始于中世纪的英国大宪章,1215年金雀花王朝国王约翰王被迫签署了《自由大宪章》,将“王权”限制在了法律之下。毫无疑问,“王在法下”是正确的,权力就该被关在笼子里。
回头看英国历史,从英国步入文明时代一直到都铎王朝建立,在这长达近1500年的时间里,英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表现一般,其文明程度与同时期的中国、印度比,相差太远,与同在欧洲的意大利各城邦相比,也差很多,根本就看不出来,这样的一个国家怎么会后来突然崛起,成为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当今欧洲王室“大家庭”,一般认为由英国王室、西班牙王室、挪威王室、丹麦王室、瑞典王室、荷兰王室、比利时王室、卢森堡王室、列支敦士登王室和摩纳哥王室构成。而在欧洲历史上曾存在更多王室,其中哈布斯堡王朝是最为重要、影响力最大、统治地域最广的王室家族。
《大国的命运:从政治危机到国家现代化》 包刚升 著 浙江人民出版社1800年,新世纪的帷幕已经拉开。此时的英国国王是乔治三世,这是他统治英国的第40个年头。首相小威廉·皮特已经做了17年英国首相。1800年,英国又卷入了一场许多欧洲国家参与的跟法国之间时断时续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