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我部制定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各市、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各相关单位、评价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简称“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办法》。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规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为,推进监督工作标准化,厘清监督权力与责任,实现权责统一,我厅制定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各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电力安全协同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电力安全监管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县(市)区乡镇:为完善我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监管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州市限额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