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安排晚自习,一般在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时30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