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审美能够以特定方式作用于作品独创性,审美逻辑是著作权法的内在逻辑。作品独创性是著作权法的基本范畴,独创性是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必备要素,独创性判定是决定特定对象能否作为作品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的必经环节。
案例一西安某文化传播公司与天水某创意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案情摘要】天水某创意公司经转让成为人偶(人身伏羲)、摆件(人身女娲)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其与西安某文化传播公司为推广“伏羲”“女娲”文化项目于2019年12月签订《IP形象授权协议》,约定了将人身伏羲、人身女娲形象用
随着数字经济和元宇宙的蓬勃发展,Z世代消费者正逐步成为消费市场的主力军。作为数字原生代,Z世代消费者追求个性、猎奇,更注重身份认同,有着“兴趣会友”“二次元”“潮流引领者”等多方面的特质。由此,虚拟主播作为二次元文化的新兴行业便自然成为文化市场的热点。
来源:【宁夏日报】中卫市民刘女士:我写好小说提纲,让AI根据提纲自行生成相关内容,我对该内容享有著作权吗?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闫雨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能享有著作权的客体必须同时具有四个要件,即独创性、可复制性、表达性和合法性。
今天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听起来很“高大上”其实离我们生活很近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和它打交道当你翻开一本书当你用软件看剧看电影……这些行为都会和知识产权产生关系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