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香港,叶继欢这个名字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别看它其貌不扬,但手段颇为毒辣,手拿AK-47进行打劫,被香港人称作“贼王”。叶继欢是广东人,但当时的广东还只算是个“渔村”,并不像现在这般高楼大厦林立,生活非常困难。
他曾从戒备森严的赤柱监狱越狱,也曾在10分钟内抢劫5家金店,他的凶狠程度,连张子强都与其合作。后来,经人介绍,叶继欢来到老乡刘銮雄的风扇厂打工,刘銮雄念及同乡情分,按香港本地人的工资标准给叶继欢发薪水,这让叶继欢非常感激,工作也十分卖力。
在上世纪,因为政治体制的不完善和自然灾害的影响,许多人为了寻求一线生机,偷渡到香港,自发组织成这样一个帮体,正是由于偷渡民的性质,经历着没有钱财和食物而濒临死亡的界限后,对钱财的欲望就显现得更暴露,甚至是大于一切,似乎是置之一切于不顾,方能超生的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