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是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文询问“员工入职一个半月怀孕了,还在试用期可以协商离职吗?”。在贴文中他描述自己的公司是家小公司,一共就5、6个人,今年入职的员工试用期3个月,表现很差,请了两次假,态度消极,本打算辞退。
“都是我的错,怀孕了还去家具厂上班,祸害了孩子!”。2017年3月,阿永怀孕,丈夫劝她别再去家具厂上班了,安心在家养胎,可阿永却想多给孩子挣些奶粉钱,孩子出生后也能宽裕些,直到生产的前三个月,阿永都在家具厂干活。
2021年12月,南京的陈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然而2个月后,陈女士收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称其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陈女士起诉至法院,认为单位故意辞退自己,原因是自己在入职后1个月查出身孕。
近日,“女子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被公司取消录用”的话题登上热搜。据上海高院4月1日消息,2023年6月,严女士收到一家公司的offer告知她应聘上了财务主管的岗位,但是公司谨慎起见,同时要求严女士在入职时提供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HCG)报告,主要以防对方一进公司就怀孕。
近日,“女子入职一个月查出怀孕被辞退”的话题登上热搜。南京市民陈女士入职一家单位,不到两个月就被开除,单位给出的理由是,陈女士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可陈女士却觉得,单位是故意找茬,于是将单位告上了法院。法院调查后发现,双方纠纷背后,还真有隐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