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林伟 秦俊俊 程四兰 通讯员 赵静 陈瑜)殡葬改革是一项重大民生项目,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大力推广节地、生态、绿色殡葬的发展理念,我市民政部门下基层宣传殡葬改革惠民奖补政策,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在2025年贵州省两会上,为推动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更好地满足农村群众的丧葬需求,省人大代表、贵州契正律师事务所律师伍涵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难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伍涵代表伍涵代表以黔南州为例,介绍了该州自2014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成效。
为提高农村公益性公墓“建管服”规范化、长效化运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逝有所葬、逝有所安”需求,助力和美乡村建设,惠民县各级党委、政府将公益性公墓建设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截至目前,全县按照“六个一”模式,规范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54处,有序实现对全县114个村(居)64.
清明节期间,大兴区天堂公墓、瀛海镇公益性公墓等专门开辟了“水溶祭祀”寄哀思——新型环保祭祀专区。“水溶祭祀”是一种新型环保祭祀方式,人们可在水溶纸上书写对亲人的寄语,将其放入水中,纸张会慢慢完全溶解,以水为媒传递对亲人的思念。
直到晚清随着外国人大量地到了中国,也死在了中国,也才有有人管理的、集中安葬死者的公共墓地这个事物,随着城市发展,这个事物逐渐成为一门生意,而且是很赚钱的一门生意,于是大城市就有了公墓这个产业,当然解放前的城市公墓也是有钱才买得起的,虽说是公共墓地,也不是公众都可以安葬的地方。
来源:【多彩贵州网】本文约811字,阅读约需2分钟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讯(本网记者 李思瑾)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印发了《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备案跟踪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贵州各地民政部门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严禁“以批代管
【来源:淮安市人民政府_政策解读】《淮安市公墓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九届第3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为便于理解和落实《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2009年出台的《淮安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至今已15年,期间相关职能部门经历了机构改革,部分规定已
全市各殡葬服务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价格(收费)行为,促进殡葬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现就有关殡葬领域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如下: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殡葬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
在苍松翠柏间、在重茵叠翠处、在潮起浪卷中……近年来,树葬、花葬、抛撒葬(含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正逐渐成为广西群众安放逝者的新选择。广西举办节地生态安葬活动11年来,共安葬骨灰19202例,节地生态安葬点扩大至12个市县18个示范点,八桂大地正在掀起一阵绿色低碳殡葬新风。
点击蓝字 关注临翔法院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葬行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