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没有责任的权力必将导致权力的任性。划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审判责任范围,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责任追究程序,是完善审判责任制的关键。
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现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