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宁5月7日电(祁增蓓)7日,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从今年4月底开始,青海省公安厅在该省全域范围内实行全类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并印发《青海省全类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办理流程,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公安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依托全新升级的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成功实现了省库与公安部人口信息库的全面对接。近日,经过严格的数据测试,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出新生儿入户和开具户籍类证明的“跨省通办”服务。
跨省迁移户口,最快需要多长时间?9月19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户政大队受理一起跨省户口迁移手续,全流程网络受理,仅数小时办结了这项业务。“崔师傅,你的户口迁移手续已经批下来了,你可以直接到城中公安分局南川西路派出所落户。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发改委获悉,今年,青海将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允许在城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常住人口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在当地申请落户,推动落实城市落户“零门槛”。
西宁市公安局户政管理科专业人士表示,为配合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实施,西宁市公安局推出一系列便民措施。这次调整的户口迁移审批事项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公安派出所、户籍办理服务大厅,实现了户口迁移审批事项的全面提速,切实提升服务管理效率。
随着各地“抢人”升级,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年内已有11地放宽落户限制。中新经纬客户端梳理发现,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以来,青海、青岛、昆明、湖北、呼和浩特、郑州、佛山、南京、福州、泉州、漳州等11地发布了放开落户政策。
这8项措施包括进一步规范集体户管理工作、放宽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明确购房后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问题、规范双重户口注销处置、规范长期失踪人员是否注销户口问题、规范户籍迁回农村问题、规范民族成分更正问题、规范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项目登记及证明出具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今年,我省将加快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镇便捷落户,全面取消全省城市落户限制,允许租赁房屋、自建房居住的常住人口在社区家庭集体户落户,实行农村籍生源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左右。
此次修订主要是基于户籍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青海省不断出台系列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方面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要求“各地要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力度,要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II型大城市
记者从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青海省公安厅于4月底开始,在青海省全域范围内实行全类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并印发青海省全类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办理流程,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陈文雯 通讯员 杨应平“工作人员核对完信息后,很快就给我办理了新生儿落户手续,整个过程非常顺利,这项政策真的太方便了!”近日,家住海东市乐都区中坝藏族乡何家山村的张先生帮家人拿到跨省新办的户口簿后说。
5月6日,记者从西宁市公安局获悉,新修订的《西宁市户口迁入政策实施细则》取消部分落户限制,进一步调整放宽了落户条件,并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已于近日正式实施。据了解,修改后的《细则》对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实行了更加宽松的落户政策。
有效期5年 除杭州市区外浙江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近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引发关注。
2021年以来,根据公安部推行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工作部署,我省相继实现工作调动、大中专院校学生录取和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六类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