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公司法施行在即。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个变化,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4月18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期认缴”规定下公司治理法律风险提示与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围绕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期认缴”规定对公司、股东产生的影响,总结2021年至2023年间审理的相关案件情况,并精选与公司治理相关的十大典型案例予
众所周知,新修订的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充实、限制股东出资期限方面进行了重点改革,除了新增修订股东出资催缴、股东失权以及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等后端限制股东出资利益的制度,在前端上,相比于2013年公司法实施全面认缴制度的无限期自由,此次公司法直接明确了5年的出资期限,即认缴出资在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不再由股东自行确立认缴出资日期、无限度地允许股东延长认缴出资期限。
《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缴纳有哪些调整与变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该出资应当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也意味着公司章程规定股东认缴年限最长为五年。新旧法条对比:新《公司法》原《公司法》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