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海南省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海南省科技计划体系优化改革方案》等相关规定,我厅制定了《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为创新“松绑”,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都有哪些好消息?一起来看看吧!更大的经费管理自主权简化预算编制。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给科研人员“松绑”减负,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9年2月18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防科工局发布了《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国防科研项目从立项概算到决算的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经费管理的目标、原则、概算内容等方面均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修订,旨在顺应新时代科研项目任务管理和科研费管理的需求和发展。
来源:科技日报 原标题:用保险为科研护航“实验室安全保险,是关乎国家科研创新发展的大事。”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教授杨全红在忙于科研教学工作的同时,认真梳理近期收集的反馈与建议,进一步完善提案。其中,实验室安全保险是他一直以来关注的问题。
9月12日记者从广东省财政厅官网获悉,《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下称《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新办法》将直接费用简化为设备费、业务费、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三大类并明确各类费用开支范围,自2023年10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