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原标题:上班途中出车祸 误工工资谁来付本期主持人: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旭读者来信编辑您好!我在今年4月10日入职辽宁沈阳一家健康中心,约定月工资2600元。5月13日,我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机动车被判定负全部责任。
下班途中被撞致残,受工伤的教师王京(化名)起诉要求肇事外卖员及其公司赔偿包括误工费在内的各项损失,但对方拒赔,认为王老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停工留薪期工资,不该获得“双赔”。记者12日从北京一中院获悉,最终法院判决此案侵权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江苏的王某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与驾驶汽车的刘某发生车祸。经鉴定,王某构成九级伤残,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与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65万余元。但保险公司认为,误工费应扣除单位在工伤赔偿中已赔付的部分。
近日,旬阳法院速裁中心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王某上班途中被张某撞伤,王某出院后被认定为工伤,后王某将张某及保险公司起诉到旬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庭审中,双方就三万余元的误工费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