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暑期都是房屋租赁的高峰期,而在房屋租赁期间因权责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比如,退房时房东找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押金,而租户面对房东的各种要求是否应该作出赔偿等,对此房东和租户该如何正确理解各自权责?我国民法典又是怎么规定的?先来看一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例。
住房问题一直是现在我国社会上人民最关注的问题,房价居高不下,使得大部分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只能选择租住房屋来解决自己的住宿问题,但同样会面临着因为工作变换导致需要退房的情况,那么租房没到期搬走房租退么?
在外打拼一族,难免都要租房居住生活。倘若租赁的房屋不合适或者有其他突发原因,想要提早退租,这种情况下,当初交给房东的保证金能不能要回来?如果房东说不退保证金,这样做合法吗?今日,一起听听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伍颖妍法官释法答疑。
12月10日,“周二之约”邀请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负责人邓頔,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法官周静,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法官助理匡紫欣,武汉市金牌调解员、江岸区法院特邀调解员陈立昌,百步亭社区龙华庭党总支书记、百步亭社区四居委会主任李娜做客直播间,讲述联手化解邻里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