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租房是常有的事情,不少朋友都有过提前退租的经历,而剩余租金及押金能否顺利拿回,成了大家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近日,商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经审理判决,房东贾某返还钱某房屋租赁费6千元及押金1500元。
每年暑期都是房屋租赁的高峰期,而在房屋租赁期间因权责产生的矛盾纠纷也时有发生。比如,退房时房东找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押金,而租户面对房东的各种要求是否应该作出赔偿等,对此房东和租户该如何正确理解各自权责?我国民法典又是怎么规定的?先来看一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案例。
租房纠纷租赁期一年住了半年不想住了押金退还吗1、看具体合同的规定。(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2、房屋租赁关系中的保证金,也称“押金”,是指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承租人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担保承租人义务的履行而向房屋出租人交付的金钱或其他物品。
现实生活中,有的租房客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不将租期没到的房屋退租,但是,当时租房时向房东交纳了一定的押金或保证金,在退租时,租房客是否能从房东那里退的押金,在房屋租赁纠纷当中,房屋租赁的期限在没有到达约定的期限的时候,租客如果因为工作调动或者其他原因,需要退租的,押金是否给到租客的:如果租赁合同当中没有明确约定押金的性质,那么押金仅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住房问题一直是现在我国社会上人民最关注的问题,房价居高不下,使得大部分刚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只能选择租住房屋来解决自己的住宿问题,但同样会面临着因为工作变换导致需要退房的情况,那么租房没到期搬走房租退么?
在外打拼一族,难免都要租房居住生活。倘若租赁的房屋不合适或者有其他突发原因,想要提早退租,这种情况下,当初交给房东的保证金能不能要回来?如果房东说不退保证金,这样做合法吗?今日,一起听听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伍颖妍法官释法答疑。
12月10日,“周二之约”邀请武汉市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负责人邓頔,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法官周静,江岸区法院百步亭社区法庭法官助理匡紫欣,武汉市金牌调解员、江岸区法院特邀调解员陈立昌,百步亭社区龙华庭党总支书记、百步亭社区四居委会主任李娜做客直播间,讲述联手化解邻里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