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热议的“禁电”又有新进展。昨日,厦门人大网站发布《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取消了岛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规定,邮政、快递等特殊行业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上路。
天上飘着雨手里举着伞你小心踩着水过红绿灯它却无声无息闪过你面前吓得伞都快掉了马路宽又阔它偏不老实走逆行一下 抢道一下然后就如云彩般潇洒离开只剩你刹车后在原地懵圈对电动车乱行现象大家都吐槽得不要不要的交警蜀黍行动啦!
晚报君每次见电动车呼啸而过就有一种江湖任我行的飘逸感后面从来不挂牌照360°全景敞篷高级的还自带遮阳棚霸气太足以至测漏电动车车主请注意!从8月17日至12月30日,我市警方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载客摩托车穿梭在公交车缝隙间,遮阳伞常常碰到别的车天气渐热,细心的市民不难发现,很多摩托车上插着遮阳伞,载着乘客穿梭在岛内各个角落。撑着五颜六色遮阳伞的摩托车看起来很美,实际上却是影响交通安全的毒瘤。记者了解到,今年刚好是岛内“禁摩令”实施15年,但摩托车营运现象依然存在。
厦门拟于明年2月1日起实行新规,在厦门岛内即思明区和湖里区,禁行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快递行业允许使用专用标志的电动自行车过渡。3月30日,由厦门市公安局起草的《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m.gov.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合理分配路权,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孙建国认为,应立法将驾乘人员佩戴头盔纳入法规、政府规章等文件强制性条款;
台海网11月15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为加强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电动车管理,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和《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决定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对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备案登记,发放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备案标识。
违规上桥的电动车和摩托车被警方抓获。(本组图/本报记者 黄嵘 摄)共查获82部违规车辆。本报讯 (记者 林雯 通讯员 周永宁)短短5分钟,数十辆摩托车、电动车如过江之鲫蜂拥上桥面,三个机动车车道瞬间被占据了两个——这样的一幕,最近每天都在集美大桥上上演。
市民乘坐黑摩的存在安全隐患。文/图本报记者汪长福黑摩的又惹祸了。前天上午,岭兜二里,一辆小车为避让黑摩的撞上了另一部车。记者调查发现,岭兜社大榕树下聚集不少拉客黑摩的,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已经引发多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