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公布从6月1号起,开始集中给电动车上牌,上牌日期截止到12月31号,超过时间未上牌的电动车,将会禁止上路,于是,很多人关心上牌问题,关于发票丢了能不能上,在哪上牌等问题,权威部门给予回复,小e君整理了一下;
发票丢失早已不需要再去登报挂失了!2019年7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项规定:“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为不再提交,取消登报要求,因此不再需要登报声明”。
一说到发票,相信听到最多的问题,那一定非“发票丢失怎么办”莫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取消了发票丢失的登报要求,具体政策要点有哪些?看下方视频一起来了解一下!
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发票丢失的情况,发票丢失如何处理成为财务人员的首要关心的问题,发票不能补办,对于一些业户遗失发票报账(记账)联,付款方遗失手写填开式发票报账联时,可由开票方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并注明“此件由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等类似字样,加盖公章后就可作为原始凭证。
中国税网会员问:我公司新购进一辆汽车,但业务人员不小心把购买发票丢失了,我们应如何处理?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
合肥交警部门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对于没有发票的车主,如果是2019 年4月15日后买的车,建议去厂家补开发票或合格证,如果购买时间比较久,但确实符合国标的,交警部门建议车主个人写一份承诺书,承诺车辆从正规渠道购买,非偷盗等非法途径获得,交警部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1.发票丢失应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 10 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隆回县一居民反映:我购买的电动车还没来得及上牌,可那张用于注册登记上牌的发票却被家人不小心弄丢了。有什么可以解决的办法吗?6月5日,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回复:您办理居民电动车上牌,由于机动车销售发票由税务局开具,建议您到税务局申请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