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高法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一件因学生霸凌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例被告人江某某(系化名,时年14周岁)系初中二年级学生,被15个同学在学校厕所霸凌,3人被江某某用折叠刀捅伤,其中两人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一人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陈奇 (井冈山大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江某某正当防卫案引发广泛关注。该案当事人江某某14岁,系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因琐事多次被同学挑衅,后被15名同学在厕所霸凌,江某某用随身携带的非管制刀具自卫,致二人重伤,一人轻微伤。
50岁的郝某某没有想到,在持砖反杀了持刀行凶的郭某某4年后,内蒙古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不予起诉决定书,让他站到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上。郝某某的家属也始终没搞明白,郭某某为何要持刀行凶,“我哥和对方没啥深仇大恨,也不知道为啥要砍他。
最高人民法院30日发布第40批指导性案例,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共五件案例,以鲜明的司法态度回应学生霸凌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惩不贷,对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优先保护的司法政策。
男子英雄救美,勇斗歹徒,这本该受到警方的嘉奖,发个好市民奖,单位通报表扬,怎么也想不到,警方却认为男子防卫过当,把人刑拘了!就比如下面这个男子,还是一名大学生。不久前的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3月31日发生一起女大学生被三醉汉调戏,路过同学英雄救美,打倒醉汉反被刑拘的事件。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本报通讯员 杨睿 王倩无端遭受他人殴打,反击抵抗时不慎致滋事者受伤住院,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认定本案中的反击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