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公安局两起“百吨王”被刑事立案“百吨王”是指货车违法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这样的“巨无霸”上路,对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极易引发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以案释法NEWS福安检察福安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依法提起公诉的武某甲、陈某某、武某乙涉嫌危险作业案,经法院审理,日前宣判,武某甲、陈某某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武某乙犯危险作业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据悉,本案系福建省高速公路首例“百吨王”危险作业案。
8月28日,苏某华因驾驶严重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涉嫌犯危险作业罪,被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这是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坚持法律运用、法律打击和法律效果“三统一”,全面提升超载违法行为管理效能的结果,该判例作为治理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百吨王”入刑山东省
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事故隐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近期,榆林市定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落实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十条工作措施,严厉打击“百吨王”超载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宁CE5***/宁AP***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白某虎严重超载,涉嫌“
12月3日,从贵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该大队近日查处一起重型自卸货车严重超载案件,车货总重量超百吨,俗称“百吨王”。鉴于“百吨王”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货车司机周某林曾因超载违法被查处,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此案为江西首例“百吨王”被立案侦查案件。
极目新闻通讯员 刘亚洁近日,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立案并提起公诉的一起“百吨王”危险作业罪案件,在当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系黄石市首例“百吨王”危险作业案,具有极高的警示教育意义。
【基本案情】货车超限运输57吨,竟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2023年6月5日2时许,盐城一家运输公司驾驶员郁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苏J**36挂重型平板半挂车的6轴车行驶在G204线808K+770米处时,现场设置的动态称重仪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为106300k
交警在治超站场对涉嫌超载大货车进行过磅称重。交警在路边值守。交警拦下超载货车。交警对过路货车进行检查。近日,在广西梧州路段,有市民目击到上百辆“百吨王”大货车因违法超载,无法进入云浮辖区,引起不少网民关注讨论。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明军“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三名男子因超限运输“百吨王”车辆,被依法判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