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法治日报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申请变更监护人的案件。据了解,生父病逝后,母亲带着女儿改嫁,之后因为母亲重病,为了获得低保资格,将女儿的户口迁到了继父米强(化名)的户籍中,并改名为米晓(化名)。
导读:心理学有句话,叫作:唯有爱,能解决一切。很多家庭两夫妻,走着走着,就散了。当一段感情覆水难收,夫妻劳燕分飞,各奔东西,最最受伤害的,是孩子。无论男女,离异(或丧偶)之后,如果再组建一个家庭,有很多关口要过,特别是,子女与继父或继母之间如何和谐相处,是一个难题。
本故事在生活中有原型,但适当加入了一些虚构情节,请勿过份解读。今天上午下雨,家中无值得记录的事发生,下午虽有值得记录之事,但因时间仓促来不及记下来,所以给大家讲一个很久很久以前发生的故事,希望大家能喜欢。
我,一名大二的学生,身处繁华的都市,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与众不同的家庭故事。曾经,我有一个温馨的三口之家,然而,命运却在我童年的某个瞬间拐了个弯。我的父母,他们曾是彼此生命中的唯一,但生活的琐碎和争吵让他们渐行渐渐远。最终,他们选择了各自的道路,我也因此有了一个新的“爸爸”。
原因很简单,身份的特殊,不是亲身的,在自己对待孩子的问题上,说重了伤孩子心说轻了孩子又不当一回事。更何况,生活中,亲生父女之间都会有矛盾的产生,都会有彼此不理不睬,水火不相如的局面存在,更何况继父与女儿间。
学校召开家长会,女孩小梅的家长来了,可是班主任发现,来参加小梅家长会的是她的第二个前继父。小梅的母亲在她10岁时和她的亲生父亲离婚了,小梅被判给了母亲,小梅母亲不是本地人,母亲没有多少能力,靠打简单工维持母女生计,父亲间或给一点生活费,后来父亲又结婚了,给生活费间隔的时间就更长了,再后来父亲和继母又生了孩子,父亲基本就不给生活费了。
在生活中,有很多重组家庭,双方都带着自己和前任的孩子重新结合走在了一起,这种家庭的相处也让很多人头疼,善良的人把继子女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待,但有人却无论如何付出,都得不到继子女的认可,甚至像仇人似的无法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