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定州公积金”5月14日消息,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在定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额度调整为不得超过住房价格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
据微信公众号“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27日消息,河北省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根据《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适时调整。文件要求,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廊坊市风光 廊坊市人民政府官网 资料图据河北省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7月1日,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意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操作流程》等多个文件的通知。
我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 扩大异地贷款受益群体河北日报讯(记者宋平)10月31日晚,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从11月1日起,该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做进一步调整优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扩大异
据河北省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22日消息,2024年4月1日以后,职工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商业银行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每经AI快讯,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12月11日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该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实施。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企业、缴存职工:为切实减轻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房首付款压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 为大力促进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2024年11月1日起,石家庄市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作进一步调整优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石家庄市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20%。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据新华社电(记者齐雷杰 龚璟璐)近日,河北雄安新区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成功办结,标志着“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首付款”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正式落地。作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雄安新区承接北京央企、医院、高校等功能疏解落地呈现加力提速态势。
新京报讯(记者耿子叶)近日,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支持在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职工,在新区范围内购买市场化项目住房时,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中新经纬10月18日电 据微信号“河北住建”17日消息,10月17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通过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开展住房“以旧换新”、优化住房保障方式、扩大“白名单”覆盖范围、建设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本报讯(记者郑建卫)记者从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自2024年12月25日起,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继12月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稳住楼市”后,多地密集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12月12日,湖南益阳进一步优化调整公积金政策,其中提出,提高贷款额度、放宽面积标准、调整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取消户籍限制,提高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额度和购房最高贷款额度。